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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普法惠民进行时
——丰顺县司法局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实践活动

来源:本网   2021-04-06 10:21:25   点击:- 【 字体: 】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普法、用心服务成果的生动实践。近日来,丰顺县司法局坚持“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实践活动,于“普法宣传”中展形象,于“法律服务”中显担当,一如既往为民普法律、送服务、解民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我为群众办实事,“典”进校园助成长

  3月31日,我局组织龙岗司法所干部职工深入到龙岗中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典’进校园助成长”普法宣传活动,龙岗中学初中年级的师生共80人参加了活动。活动中,龙岗司法所所长、县普法讲师简婷婷以社会热点校园案例切入,详细讲解民法典中的平等原则、诚信原则、隐私权、见义勇为、校园运动自甘风险等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师生对民法典的学习和了解,提升学生学法的主动性和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老师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正确处理有关涉校园管理、师生关系等常见问题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指引,助力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

  我为群众办实事,宣讲法典促振兴

  4月1日,在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蔡昌雄受邀围绕《乡村治理建设暨民法典解读》这一主题,与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学习交流。

  蔡昌雄围绕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乡村建设和“枫桥经验”等方面对乡村治理建设进行系统阐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之一即: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在民法典解读中,蔡昌雄围绕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体例结构、主要亮点以及民法典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对推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决农村污染问题等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细致解读。他指出,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希望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崇尚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提高自己和身边群众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水平,提高“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本领,让民法典为乡村振兴插上法治有力的翅膀。

  通过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实践活动,进一步扩大服务群体,用“主动式、精准化”的法律服务,用心为民办实事,热忱为民解难题,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普法实践成果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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