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丰顺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2年07月12日 阅读:-

丰府办〔201248

关于印发丰顺县消防安全网格化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有关单位:

《丰顺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消防大队反映。

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丰顺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和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国家、省五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就做好我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分三年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任务,201240%的乡镇、201370%的乡镇、2014100%的乡镇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乡镇和社区、行政村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兼)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培训氛围浓厚,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曾昭勇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罗灏、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丹心、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余忠才、县监察局副局长黄祖东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督导组设在县监察局。

三、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工作模式

网格化管理是以乡镇为基础,以行政村(社区或街区)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基本工作模式是以乡镇为大网格,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以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细化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消防管理职责,解决经常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消防组织,解决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四、九类责任主体及其工作职责

(一)镇(场)。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和所属防控力量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镇综治办。主要负责组织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三)镇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安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四)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村(居)委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五)行业主管部门。工商、文广、卫生、教育、经信、旅游等行业管理部门要主动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各类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机制。

(六)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专项督察内容,定期对各级政府部门履行对本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和各村(居)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察、考评,对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和处理。

(七)村(居)委。主要负责本级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八)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

(九)社会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镇(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1各镇(场)成立由主管领导为主任,综治、安监、工商、民政和公安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统揽消防工作。汤西镇要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有办公经费的标准,设立专门的消防机构;其它镇(场)可依托综治办等成立消防办公室,配备12名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合署办公。

2各镇(场)每两个月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

3各镇(场)与村(居)委、相关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至少每半年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4各镇(场)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开展,至少每月村(居)进行一次检查督导,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5村(居)委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

6街区、居民楼院、村组成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组织。

(二)完善消防基础档案资料建设。

1各镇(场)消防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本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和消防工作制度、建立辖区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等消防工作基础台账,并针对辖区可能出现的重大灾害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村(居)委建立健全本村、本社区消防工作台账,台账应包含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及火灾防控弱势群体(独居老人、精神异常人员、病残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儿童)等情况。

3公安派出所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档案,确定本辖区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包括消防部门监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善监督执法、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辖区火灾事故台账,并针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三)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各镇(场)针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四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旅店)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在每学期开学前开展学校及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县政府依法处理。

2行政村、社区的消防管理人员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报所属镇(场)消防工作办公室及公安派出所。

3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经常性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报告所在村(居)委。

4公安派出所落实基层消防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和《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辖区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5安监、综治、工商等相关业务机构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各镇(场)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2行政村、社区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在主要道路、街区设置消防宣传标语,并至少设置一处消防宣传栏。

3公安派出所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活动。

4村(居)委配合协助镇(场)及公安派出所开展相关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社区服务点设置消防宣传资料发放点发放宣传资料。

5各镇(场)定期组织村两委负责人、治安联防队员、专兼职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及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五)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各镇(场)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之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2行政村、社区根据实际,设置室外消火栓、建设消防水池,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或在天然水源处设置取水设施等,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六)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1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人口超过5万、年GDP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普通建制镇、集镇、乡镇工业区建成志愿消防队。

2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无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建立义务消防队。

3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逻车配备灭火器材,具备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4各镇(场)整合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保安等力量,明确职责分工,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模拟联合演练。

(七)加强社会单位管理。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年内,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要基本达标。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户籍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备案申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身份证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员组织保障。各镇(场)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场)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重点要以中央编办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50号)要求,抓住当前中央部署事业单位改革机遇,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审批事业单位编制的自主权,争取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序列,并探索建立灵活机制,保留业务骨干,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社会地位。

(二)加强资金装备保障。各镇(场)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要将消防工作保障性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加大财政投入。要加大消防装备建设力度,推动镇(场)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配足消防装备;要在社区、行政村增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公共消防器材箱,为镇(场)专兼职消防队、社区农村消防巡防队购置轻型消防车和必备灭火器材。

七、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示范(6月至8月底)。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目标,在汤西镇开展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点解决消防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防灭火能力不强等问题,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二)全面推广阶段(9月初至年底)。通过汤西镇的试点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推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并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汤西、丰良、建桥、留隍、北斗、龙岗、潘田和潭江镇全面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其他镇(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强化各镇(场)消防安全管理,真正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重要举措,各镇(场)要从固本强基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认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典型引路,强力推进。汤西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重点地区隐患整治,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切实通过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社区抵御火灾能力,为全县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创造经验。除汤西镇作为全县试点外,其余各镇(场)应该各确定12个村(居)委作为示范点。同时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大推广力度,确保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把推进网格化管理作为当前主要的工作任务,适时对各地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督导,落实奖惩。县政府将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督导考核、奖优罚劣,每半年对各镇(场)完成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开展不力,因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里将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江妍,联系电话(传真):6632896

附件: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验收标准

项目

验收标准

验收方法

组织建设

15分)

各镇(场)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委员会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推进本辖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带队检查工作,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4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各镇(场)按要求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落实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办公室工作制度,对外挂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结构图、工作制度、网格化管理划分图等上墙;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日常工作,并有相关工作台账。(4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工作站,确定1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3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严格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建立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制度,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对行政村、社区以及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考评奖励。(4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30分)

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本级各行业、各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7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各镇(场)政府每季度不少于1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每月对辖区内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结合各自岗位开展日常消防巡查检查。(7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社区、行政村和公安派出所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无力解决的及时移送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16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消防宣传教育

10分)

各镇(场)每年制定消防宣传工作计划。社区(行政村)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并开展相关宣传。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建立消防宣传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经常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日常消防宣传。(4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实施消防橱窗工程,每个社区、行政村设置不少于一处的消防宣传栏。在三小场所、火灾易发场所开展提示栏宣传,悬挂消防安全警示牌或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警示业主和消费人员注意消防安全。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要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3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经营性场所业务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落实100%培训。(3分)

查阅文件资料

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5分)

编制落实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乡村建设同步实施。设有自来水管网乡镇,按标准安装市政消火栓;使用天然水源的,建设消防供水设施。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完整好用。在居民小区和社区警务室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保证消防车道畅通。(6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人员、装备、营房、经费等保障性建设达到相关标准。推行巡消合一,有治安巡防队的镇(场)、社区(行政村)建立巡防、消防合一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器材,使其承担起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和初起火灾扑救任务;无治安巡防队的社区(行政村)建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落实保安队伍消防业务培训,推动其加强对社区和单位的日常防火巡查。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逻车配备基本灭火器材,具备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整合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保安等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9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落实行业部门监管(10分)

综治、安监、民政、工商、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落实对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建立排查整治、宣传教育、检查考评等工作制度和管理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公安派出所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和《关于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完成下达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各镇(场)、村(居)委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10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加强重点单位管理(10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基本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户籍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备案申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身份证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10分)

查阅文件资料

实地检查

火灾防控效果

10分)

发生亡人火灾的,每死亡1人扣3分;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火灾事故的,扣10分;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不合格。(10分)

以市消防部门

统计为准

备注

验收工作实行百分制,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