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卷烟打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年12月17日 阅读:-

丰府办〔201466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卷烟打假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直有关单位:

近来,我县分别在留隍镇庵坑村庵田、金岗村洋头寨新洋电站旁边和黄砂坑村石牙下查处3宗无证生产烟草制品案,这充分暴露出我县在打假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和疏漏,卷烟制假违法犯罪行为有所抬头。为进一步遏制不法分子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和制售假烟势头,维护烟草市场经营秩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四部局联合工作会议纪要》、《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有关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县卷烟打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卷烟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县位于梅州与潮汕地区的交界处, 2013年,我县个别乡镇曾被梅州市定为打假重点市场。今年以来,随着潮汕地区卷烟打假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涉烟制假违法犯罪行为呈向周边市、县扩散态势,涉烟制假违法犯罪行为已向我县渗透,假烟运输违法犯罪活动也极有可能选择利用我县发达、便利的交通干线向周边县市流通,造成我县卷烟打假工作形势严峻,不容乐观。对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吸取留隍镇3宗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案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烟草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政府要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供电所、房管所、烟草专卖稽查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迅速召开打假工作会议,全面评判本辖区内打假工作形势,周密部署打假工作,确保打假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要明确职责,切实落实卷烟打假工作的相关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并将打假责任向村(居)委会延伸,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打假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打假责任体系,坚决打击以涉烟制假为重点的各类制假、售假、运假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案件。一是县打假办主要负责全县烟草打假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烟草打假情况,督促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组织督办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二是各镇(场)、村(居)委会要建立烟草打假工作责任制。各镇(场)镇(场)长和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对本辖区烟草打假工作负总责,镇村层层建立打假工作网络,落实烟草打假工作责任和措施,严厉打击涉烟制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县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对涉烟制假、违法生产和非法拼装、倒卖烟机等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对于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涉烟制售假线索,要认真开展侦查。四是县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查处非法制售卷烟商标标识、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等违法案件。五是县烟草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工作。六是县供电部门应加强对三相电的安装入户严格把关,发现用电异常及时查明原因。

三、要紧密配合,形成全县卷烟打假工作强大合力

县公安、监察、工商、烟草、质监等相关部门和各镇(场)、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做到既分工又合作;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责、打假办指导协调、各方协同行动、群众积极参与的烟草打假长效机制,不断加大烟草打假力度;县公安、工商、烟草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强大合力,加强对市场的监控,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做好烟草打假宣传工作;要设立打假举报信箱,公布打假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并认真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要加强排查,不断强化卷烟打假工作责任追究

从即日始,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为期1个月的地毯式打假排查工作。各镇(场)、村(社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各类企业、烟草市场和个体摊档的监督管理,要对辖区内的闲置学校、闲置仓库、废旧厂房、废弃矿(石)场、农村出租屋、老屋、山塘、水库、电站、林场、果场、花果园、养殖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清查,要建立排查台账,做好排查记录(见附件)。各镇(场)把对辖区内各村(社区)的排查情况汇总(含附件)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于20141231日、2015116日前报送县打假办(设在县质监局,联系电话:6669703),未按时上报排查情况的镇(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书面说明。

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场)进行专项督查。对打击涉烟制假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思想认识不足,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辖区内出现涉烟等制假窝点,或为无证生产烟草专卖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及干部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涉烟制假窝点及可疑场所排查登记表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17

附件:

涉烟制假窝点及可疑场所排查登记表

镇村(社区)委会(盖章):

时间

出动

人次

出动

车次

地点

(村、居委)

排查场

所类型

排 查 情 况

村、居委

责任人(签名)

排查人

(签名)

备注

合计

镇(场)、村(社区)委会责任人:

注:1、排查场所类型包括:果林场、山塘、水库、养殖场、废旧厂房、废旧仓库、废旧矿场、城乡结合部等;

2、各镇(场)、村()委会责任人签名后加盖公章;

3、各单位分别于20141231日、2015116日前将此表上报县打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