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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府办〔2016〕25号 关于印发丰顺县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站   2016-07-13 10:01:53   点击:- 【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丰各单位:
《丰顺县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工商和质监局反映。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丰顺县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粤府〔2010〕84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梅市府〔2010〕63号),继续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质量意识,巩固我县企业的质量基础,全面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整体水平和质量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我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现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质取胜战略,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以质量提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质量基础建设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以质量创新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以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民生保障,切实防控质量安全风险,为推动丰顺加快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显著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产品质量目标。大力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达到8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重点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建成省级电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平台1个。
2.服务质量目标。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 19004标准,大力发展旅游先锋产业,提升商贸物流金融服务业水平,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提升,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3.工程质量目标。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省标准或规范要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建设工程质量实现零事故,一批工程项目获省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4.环境质量目标。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主要污染物指标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县工业废水95%达标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8%,城市空气质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减排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1.建立健全现代产业标准体系。通过制定产业集群“联盟标准”引导企业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重点产业领域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动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完善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旅游等重点领域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健全公共行政服务领域标准体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根据精致高效农业发展需要,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
2.推动认证认可体系建设。鼓励更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活动。推动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通过服务质量认证,引领更多的服务企业执行服务质量标准,不断强化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支撑力。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认证活动秩序。提升产品认证认可体系水平,培育和发展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认证产品。推动认证结果国际互认,降低企业认证成本,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对产品、服务及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
3.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落实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增量提质,进一步优化专利申请结构,增强我县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骨干企业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水平。(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二)全面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1.提升优势传统产业质量。深入实施质量提升系列活动,选取传统优势产业中的代表性产品实施质量比对提升工作,结合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措施,有效监测、研判、补足质量短板,推动产业集群或行业联盟形成质量共治氛围。实施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施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查,完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加强先进装备制造、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质量安全水平和性能可靠性研究,开展质量技术改造和攻关项目及相关课题研究;发挥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的技术支撑作用,提供一站式综合检验检测服务;鼓励优势制造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培育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自主品牌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推动企业批量生产先进优质的高端产品。(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
3.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强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建立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息库,实行统一的信用管理制度。严把建设工程材料质量关,在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原材料专项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做到工地全覆盖、施工过程全覆盖,推广施工质量精细化管理与工程质量保险等现代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严把建设工程源头质量关。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是针对“裂、漏、渗”以及给排水、电气、节能等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定期举办施工质量现场观摩会,促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着力推进全县建筑行业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推动建筑向工业化产业化道路发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4.积极提升现代服务业质量。加快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重点发展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构建与现代城市建设相融合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和质量监管平台,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重点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服务外包等新业态做大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品牌带动战略和基地培育,促进电声、电子信息等出口产品向高端延伸,逐步形成以技术、质量、品牌、市场、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出口优势。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大力发展境内外电子商务。以提升顾客满意度为重点,引导规模以上服务企业普遍建立或者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完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在社区服务、医疗服务、交通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和行业竞争力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卫计局)
5.扎实提升环境质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完善扬尘污染排放防控机制,深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推动火电水泥脱硫脱硝污染防治,加强城镇污水治理。完成省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防治。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工业区场地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农田土壤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等示范项目。加强固体废物及辐射环境管理,强化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强射线装置辐射环境和电磁辐射项目管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修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划定并落实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实施环境监测社会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试点。(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
(三)抓好质量安全监管。
1.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为重点,开展家用电子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资产品、食品药品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整治商品质量问题,依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力度,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实施日用消费品、本县特色产业产品、食药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要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推动各部门联动开展建筑材料、消防产品、儿童学生服装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快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抽查后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质量违法企业的查处、公告力度。全力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排查和治理隐患,在相关领域推广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成果,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现代监管模式。(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住建局)
2.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强化产品质量的事前监管力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防控体系,开展对食品及热点消费品的重点项目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通过科学选取样本、质量检测、生产流程监控、检验数据统计分析等风险监测程序,提前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及早研判、评估产品质量风险隐患严重程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共性隐患。建立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信息采集、报送和质量控制机制,规范和完善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的采集流程,定期对收集的产品伤害监测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统计与分析,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供产品伤害监测报告信息。(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3.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完善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拥有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推动企业自觉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通过“质量月”、“质量提升工程”等活动,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推动行业联盟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鼓励企业强化诚信自律意识、自觉公布并履行质量承诺。实行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推动企业落实产品“三包”责任,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业局)
4.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对公众举报情况和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数据的分析研判,及时掌握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动态,及时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深化“双打”等行动,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对行政处罚当事人进行行政指导,通过说服、建议、告诫、警示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正确认识自身违法行为的性质,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业局)
(四)积极推进质量技术创新。
1.以“互联网+”推动服务型制造。选取纺织服装、家装建材、特色农产品及个性化消费品等典型行业,以“互联网+”为突破口,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柔性制造、个性定制、O2O(线上线下)等新型服务型制造模式,汇集掌握大众个性化的质量需求,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全面提升供给水平。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发展全生命周期运维和在线支持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个性化设计等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卓越绩效管理理念,引导企业根据实际积极采用5S、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精细化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开展群众性QC小组、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赶超活动。发挥市政府质量奖的载体作用和示范效应,面向各行业推广成功的质量管理经验,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
(五)深化质量品牌建设。
1.加强商标品牌培育。鼓励中小企业培育和优化商标品牌,丰富品牌内涵,挖掘商标经济价值,推动创建自主品牌。鼓励企业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国内注册拓展国内市场,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获得国际市场“通行证”,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将品牌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搭建管理交流平台,针对企业实际需求提供质量分析、检测认证、标准计量、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等定制化服务。(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
2.深化产业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着力在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中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以金融、物流、信息、旅游、文化、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服务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的桥梁作用,为企业提供品牌创建、品牌推介、品牌营运、商标代理、境外商标注册、打假维权等服务。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3.打造区域品牌。充分利用国家、广东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活动,积极组织产业聚集区申报国家、广东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积极打造区域品牌,提高区域和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继续加强培育产业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明晰、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出口工业产品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培育一批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继续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鼓励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提升区域品牌价值,促进行业优质资源的集聚。(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培育质量文化。
1.抓好质量人才培养。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引进和使用各个层次的质量人才,着力培养一批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领域的质量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加强培育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梯队。更加重视产业工人质量,发展质量职业教育,加强全员质量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
2.全面提升质量意识。充分发挥新兴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普及质量法制知识,将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特别注重培育“工匠精神”,将质量意识融入企业家精神,发掘、培育和表彰一批追求质量的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
3.完善建立质量诚信体系。明确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的采集、甄别、告知及审核程序,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质量信用信息。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商事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等系统,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实现监管部门间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互查共用。推动行业协会建设行业自律机制,出台以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的行规行约,建立守信企业激励发展和失信企业惩戒退出制度。(牵头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科学监管、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全县质量强县工作。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形成质量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生产、优质服务。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推动各行业不断提高质量水平。
(二)加强政策扶持。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加大对检测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名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实施效果评价。县工商和质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开展质量强县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制定评价办法,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县政府通报全县,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强县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教育培训,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要开展质量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质量理论和政策研究,定期编制全县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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