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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 顺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来源:本站   2008-01-28 11:19:19   点击:- 【 字体: 】  

关于印发丰顺县2005年清理治理“三道两区”
坟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直有关单位:
  《丰顺县2005年清理治理“三道两区”坟墓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顺县2005年清理治理“三道两区”坟墓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全面推进我县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中关于“2003年底前完成‘三道两区’乱葬坟墓专项清理任务……,至2005年,全省基本实现辖区无坟化”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围
  “三道两区”指铁道、国道(含高速公路)、省道两侧第一重山和有碍观瞻的区域及县城周边区域、风景名胜区。我县的具体区域是:建桥镇至汤南镇的国道55公里,铁道35公里,高速公路38公里;省道指八乡山镇至汤西镇S228线29.6公里,丰良镇至留隍镇的S334线56.6公里,汤坑镇至埔寨农场S224线19.2公里的上述区域和县城规划区周边、全县范围内的旅游景点景区、公园。
  二、工作目标
  在清理治理的范围内,禁止修建新坟,原有坟墓要按照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清理治理,对原有坟场、墓地全面植树绿化,美化环境,达到“新坟不要冒出来、旧坟不要露出来、火化率不要掉下来”的目标。
  三、实施要求
  1、开展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各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传达贯彻县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三道两区”范围内的旧坟全面进行调查摸底,统计辖区内“三道两区”需要清理的路段、范围和坟墓数并造册登记,做好清理治理规划。
  2、做好清理治理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在6月30日前对上述范围内的原有坟墓周围全面进行植树绿化。各镇负责组织做好辖区内种植规划和备耕种植,达到当年种植当年绿化的要求。所需种苗由县林业局负责无偿提供。
  3、加强监督实施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监督“三道两区”范围内的坟墓清理治理工作,督促坟地造林绿化,制止和查处新建新坟。县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民政执法队伍查处有关违规案件。
  4、抓好宣传工作。大造舆论声势,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车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
  5、积极稳妥推进骨灰存放设施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县民政局、各镇(场)积极探索、办点示范,推广建设各类小型、简易、实用的镇、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楼(堂),解决火化后骨灰处置问题。各镇(场)负责做好骨灰楼(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选址,征地规划、建设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办理相关手续。到2005年底,镇、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覆盖面达到村委总数30%。
  6、做好检查验收工作。2006年1月份,县将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镇的殡葬改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度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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