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办〔2014〕1号
关于印发丰顺县城区机(电)动
三轮车禁行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府直属和省、市驻丰各单位:
现将《丰顺县城区机(电)动三轮车禁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交警大队反映。联系电话:6189623、6189615。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丰顺县城区机(电)动三轮车禁行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丰顺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从2014年6月1日起,在丰顺县城区的禁行范围内对机(电)动三轮车实施禁止通行措施。现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丰顺县城区道路交通和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法治的绿色交通环境,促进我县道路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为重点,以“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以人为本、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为原则,采取教育劝阻、管治结合等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在丰顺县城区实施机(电)动三轮车禁止通行措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对机(电)动三轮车实施禁止通行措施,实现以下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净化交通环境,引导市民绿色安全出行,提升城市形象;二是规范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三是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禁行时间和范围
禁行时间:从2014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机(电)动三轮车在丰顺县城区的禁行范围内通行,但途经国、省道过境的外籍三轮车除外。
禁行范围:206国道细铜盘郭屋楼桥→县公安局前→金河大桥→工业园→ 224省道汤南高速路桥下(工业园高速路桥下)→市政大道梅汕高速丰顺出口→市政大道→滨湖景观大道汤西桥西端→三门凹段桥→环城路三角圆盘路口→环城路移民村路口→环城路体育公园路口→环城路黄屋坝桥头路口→206国道丰顺大桥→206国道细铜盘郭屋楼桥。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丰顺县城区实施机(电)动三轮车禁止通行措施是我县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势在必行。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从现在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各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研究禁行范围和禁行整治措施及制订折价收购办法,为禁行和整治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丰顺县人民政府负责指定地点、人员做好机(电)动三轮车的调查统计工作。
(三)积极开展宣传。在前期开展整治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禁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新闻媒体为依托、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在2014年1月2日向社会发布通告,预备充足的时间给市民适应或自行处理相关车辆。
(四)设置禁行标志。禁行措施实施前,相关部门要在各禁行区域主要路口、街道的醒目位置设置足够的禁行标志牌,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五)开展联合整治。禁行措施实施后,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辆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由县机(电)动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主要成员单位组成执法工作组,在禁行区域出入口和重点路段,加设卡哨,把好进出关,严禁机(电)动三轮车违反禁令通行。对违反禁令通行的车辆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格执法程序和处罚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防止出现执法的随意性和“公路三乱”行为。
(七)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县机(电)动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好各类情况信息的报送工作,要互相配合,互通信息,互相促进。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县机(电)动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交警大队,联系电话:6189623、618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