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有关单位:
《丰顺县城乡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丰顺县城乡贫困妇女“两癌”免费
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切实做好城乡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工作,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梅州市政府将“为35-64岁城乡贫困妇女免费检查乳腺癌、宫颈癌”列入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根据(梅市府办明电[2016]171号)文件要求,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2016年完成2902例35—64岁城乡贫困妇女“两癌”检查。城乡贫困妇女包括农村新时期精准扶贫和城镇低保对象。
(二)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探索适合我县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任务及实施时间
全县开展城乡贫困妇女“两癌”检查,检查对象以各镇(场)摸查并上报县妇儿工委汇总数2902人为准(见附件1)。实施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11月30日,各镇(场)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内容
(一)乳腺癌检查项目。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贫困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二)宫颈癌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宫颈癌液基细胞学检查。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和县妇联主席、县卫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妇联、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单位的城乡贫困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二)摸底排查。各镇(场)负责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要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三)经费保障。检查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进行分担。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场)人民政府:将城乡贫困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给予必要的人、财、物保证。
(二)妇儿工委(妇联):落实检查人群,协调各有关部门深入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贫困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及时报告“两癌”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财政部门:落实项目所需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四)卫生和计生部门:确定辖区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贫困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制定“两癌”检查技术服务要求,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技术服务,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自2016年9月起,县卫生和计生局于每月25日前填写《丰顺县城乡贫困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2)报县妇儿工委办。
(五)民政部门:对城乡贫困妇女“两癌”检查确诊病例落实相应的救助。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强化医保报销政策的落实,简化报销手续,畅通贫困妇女“两癌”检查确诊病例的后续治疗、救助渠道。
(七)宣传部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电视台、报社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城乡贫困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宣传报道工作,制作和播出“两癌”检查的公益广告,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有效推进项目工作。
六、督导检查
县政府、县妇儿工委将加强城乡贫困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如期完成。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