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办函〔2014〕17 号
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假日
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有关单位:
2014 年春节即将到来,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做好 2014年春节假日全县旅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满足群众假日旅游生活需要
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转变旅游发展方式,围绕打造梅州对外开放的“南风窗”,创建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的“桥头堡”,培育幸福导向型产业的重要增长极的目标要求,针对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特点并结合本地旅游资源特色,精心组织假日旅游工作,积极推出温泉游、乡村游、文化游、民俗游、康体游等旅游产品,引导旅游企业继续开展多种惠民服务,增强旅游便利性,广泛开展群众参与度高的旅游节庆活动,努力满足城乡群众的假日旅游生活的需要。
二、要全力抓好旅游安全,确保群众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把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假日旅游安全大检查。要强化督查、整治和预防、消除隐患。严格执行春节期间各类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防范,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在重点景区、重点路段加强巡查,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保障交通安全;公安、食品、消防、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切实做好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旅游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安全有序、欢乐祥和。
三、要加强监管和引导,切实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和规范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县旅游局要强化对春节假日旅游的统筹协调,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假日旅游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落实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相关投诉,快速联络及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春节假期结束后,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于 2 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档,报送县旅游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联系电话(传真):6689889,电子邮箱:fsly66898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