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2013﹞63号
关于做好2013年八一建军节期间
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直副局以上和省、市属驻丰各单位:
2013年“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6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切实为驻军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现就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
“八一”期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双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民军队86年来的光辉历史,宣传我军战士艰苦奋斗、英勇顽强、坚韧不拔的精神;宣传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为维护国家安全、保卫和平、支援地方建设做出的重大贡献;宣传人民解放军奋不顾身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所表现出的无私奉献精神;宣传革命烈士、残疾军人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为建立和保卫共和国的丰功伟绩;宣传优抚对象退伍不褪色,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识大体、顾大局,继续为我县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作贡献的高尚情操;宣传我县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和富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工作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拥军热情,不断增强全民国防意识,促进和提高人民群众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自觉性。
二、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拥军优属活动。
各有关单位要在“八一”期间,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一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带领慰问组,走访慰问当地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为部队、为军烈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送去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厚爱。二是有驻军的镇,要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帮助部队解决战备执勤、施工训练、生产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为部队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三是卫生部门要开展送医送药活动。为革命功臣、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一次义务体检、巡诊,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加强督查,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优抚政策法规对本单位内的拥军优属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特别是提标款兑现、参保就医、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严肃查处拖欠、克扣优抚抚恤事业费行为,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使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烈、军属的“光荣之家”、“光荣军属”牌匾要按时逐户送上门。对下岗的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生活困难的要给予临时救助,把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