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2014〕46号
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社会
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丰各单位:
《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已经2014年5月1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3日
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美丽幸福丰顺建设,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和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努力实现我县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现就做好我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措施,巩固成果
为进一步巩固社保扩面成果,完成市下达我县的社保扩面征缴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征缴、执法力度,继续强势推进我县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一)分解扩面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是一项事关民生福祉、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工作,也是推动建设美丽幸福丰顺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切实抓早抓紧抓好。县政府将社保扩面征缴任务指标层层分解,级级签订责任书,狠抓落实,并建立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进度排名的月份通报制度,确保按时完成我县社保扩面征缴任务。
(二)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依法参保。地税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未参保或漏报、少报参保人数、瞒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和地税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社会保险费。要全面摸清底数,逐户登记造册,做到检查一户、参保一户、缴费一户。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保费。县人社局、县地税局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针对企业社保参保缴费及相关用工情况进行专项执法大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合同工、临时工等人员,应全面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费。各镇(场)应动员督促所在辖区的单位、企业依法参保;县直单位按所辖行业动员督促相关企业、个体户(有雇工)依法参保。县及镇(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所在企业必须带头依法缴纳社保费,明确以后企业主拟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前提条件之一为该企业员工能依法参保。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人社、地税等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用人单位和社区宣传《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对拒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参加社会保险或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曝光,形成舆论约束力,为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各级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社保扩面征缴任务。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共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地税部门作为主责单位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扩面和清欠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建立健全扩面征缴工作奖励机制。审计部门要将被审计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并作为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国资部门要负责对其监管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列入企业考核内容,并定期进行检查。
各有关部门在审批以下事项时,必须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由社保局出具完成当年度参保人数等情况的证明,对未完成社保参保率的单位,暂缓办理其有关手续(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1.发改部门在项目审批时;
2.经信部门在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时;
3.教育部门在办理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事项和年检手续时;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等时;
5.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质量安全、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参与工程招投标等事项时;
7.房产管理部门在审批房地产评估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核定及换证时;
8.交通运输部门在办理营运证照或证照年检时;
9.卫生部门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以及年检手续时;
10.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等证件时;
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换证时;
12.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时;
13.工商部门在认定“守信用、重合同”单位和办理工商年检时;
14.农业部门在所管理的证照的核发、审批和年审时;
15.水务部门在取水许可证及所管理的证照核发、审批和年审时;
16.林业部门在林木采伐许可证及所管理的证照核发、审批和年审时;
17.畜牧部门在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及其他管理证照核发审批和年审时;
18.旅游部门的评定或上报酒店及旅游企业等级和年审时;
19.其他部门在本行业管理中评定或上报企业等级和相关年审时;
20.县直单位在证照的核发、审批和年审时,应查验企业的证明。
三、加强领导,落实奖惩
(一)加强领导,健全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机构。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县政府决定调整充实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共同推进我县社保扩面工作。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人社局、地税局、社保局、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卫计局、审计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招商局、旅游局、质监局、总工会、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县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定期听取各有关部门社保扩面征缴责任落实及目标完成情况汇报,组织对各有关部门社保扩面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二)严格检查考核,落实社保扩面征缴奖惩机制。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机制。把各成员单位履行齐抓共管社保扩面征缴职责情况作为成员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应将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登记建档造册,每季度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次。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各成员单位要将履行职责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县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季通报相关情况,并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政府每半年将组织对各成员单位扩面征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职责的县直成员单位,取消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项“评先选优”活动的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