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政法委 时间:2016年11月16日 阅读:-
2015年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委防范办四个正科级单位合署办公。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防控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丰委办[2002]13号、丰机编[2002]10号和丰机编办函[2012]38号文件,县委政法委行政编制1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政府雇员1名,现合计在编人员18名;退休人员15名,退职人员1名,经费列入县财政全额拨款。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县委政法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认真落实好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措施,为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50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53万元,其他收入1.96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50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98.53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59.43万元,占51.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13万元;项目支出241.06万元,占48.16%,主要支出项目有信访维稳经费180万元、综治先进奖励经费15万元、平安丰顺建设经费38万元、其他支出8.06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63万元,主要是: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63万元,平均每辆2.82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省、市、县相关单位、挂钩镇村等来人检查、考核发生的工作餐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