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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丰顺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嘉应学院紫琳学院项目、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园区项目、丰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来源:本网   2021-07-26 11:39:51   点击:- 【 字体: 】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丰顺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嘉应学院紫琳学院项目、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园区项目、丰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并于2021723日审批同意(审批表编号:44142320210003)。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为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丰顺县重要教育民生项目建设;助力丰顺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和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创建丰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项目拟通过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对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嘉应学院紫琳学院项目位于丰顺县汤南镇新楼村;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园区项目位于埔寨镇塔下村、丰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分别位于汤坑镇东里村、砂田镇占上村和龙岗镇江坑村,项目拟使用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9个地块(LS01—LS09),面积9.8250公顷。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7.0004公顷,未利用地2.8246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落实地块使用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8250公顷。使用后,丰顺县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9.8250公顷。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拟占用耕地(含可调整地类)3.5457公顷,占用耕地可由县耕地储备指标或易地购买指标等方式解决,以确保规划期内丰顺县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丰顺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丰顺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四、公告方式

  在丰顺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告,并在汤南镇、埔寨镇、汤坑镇、砂田镇、龙岗镇及相关村委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1726

附件: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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