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按照《梅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完成了整改工作,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评估,形成了《丰顺县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为充分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丰顺县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向社会公众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7日至10月9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瑜桓
联系电话:0753-6688506
电子邮箱:mzfshb@126.com
联系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38号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
丰顺县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3-27).zip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