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根据我县团县委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推直选团县委书记、副书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推直选的职位
团县委书记、副书记各1名。
二、公推直选的资格条件
参加公推直选的干部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是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本县公务员,同时,还需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团委书记: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后出生),任副科时间满一年以上;
2、团委副书记: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1月后出生)。
三、公推直选的程序及有关事项
1、发布公告。公推直选的有关要求在丰顺电视台、丰顺党建网上发布,同时印发《关于公推直选团县委书记、副书记的通知》。
2、民主推荐。各单位对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人选,进行民主推荐,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后,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个人主要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报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同时附推荐人选的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3、资格审核。由县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
4、笔试。笔试定于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参加本次公推直选的推荐人选应达16人以上,如达不到人数要求,则报县委审定是否进行公推直选。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得分。笔试成绩通知本人并在《丰顺党建》网上公布。
5、面试。参加了本次公推直选笔试的干部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与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得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并在《丰顺党建》网上公布。
6、组织考察。 取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得分前10名的列为考察对象(其中28周岁以下的干部不少于4名),考察对象名单在《丰顺党建》网上公布。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的方式和程序为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有关资料。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和比较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
经组织考察后,可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淘汰,然后确定差额推荐初步人选。
7、公示。差额推荐初步人选进行公示(按姓氏笔划为序),公示时间7天。
8、确定推荐人选。人选公示结束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确定差额人选(不少于7人),提交团代会推选。
9、团代表推选。召开由全体县级以上团代表参加的推选会,先由推荐人选进行两轮演讲。
第一轮演讲结束后,全体团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第一轮等额推选,按得票多少取前6名(其中28周岁以下干部不少于3名)进入第二轮演讲。
第二轮演讲结束后,全体团代表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第二轮等额推选,按得票多少取前4名进行下一轮推选(其中28周岁以下干部不少于2名)。
第三轮推选,以第二轮推荐得票前2名的作为团县委书记推荐人选,由全体团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推选团县委书记任职对象,得票最多且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者为任职人选。接着,对其余人选进行团县委副书记的推选(28周岁以上不再参与),由全体团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推选团县委副书记任职对象,得票最多且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者为任职人选。
10、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者,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任职,回原单位或由县委组织部另行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公推直选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各推荐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和支持公推直选工作。
公推直选的全过程,按规定适时进行公开,笔试、面试之后,及时将成绩通知考生,并在《丰顺党建》网上公布。
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公推直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保证公推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中共丰顺县委组织部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