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意见进行公示。
一、清理意见
二、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5日
三、意见反馈
如有意见建议,请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至丰顺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53-6688830,电子邮箱:fs6688830@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梅州市丰顺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丰府办〔2024〕9号)
丰顺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关于印发《梅州市丰顺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丰府办〔2024〕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