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3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丰顺县委办公室、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顺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丰委办【2011】5号)精神,1月16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合召开考评会,对承办今年县政协提案的19个单位进行评价考核。现将评价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优秀等次单位(3个)
县政府办公室、县交通局、县城管局。
二、良好等次单位(16个)
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畜牧局、县文联、县工商联、县侨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开发区、县体育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编委办、县水务局。
公示时间为期七天,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欢迎来人或来电提出。
联系人:张小芳 联系电话:6688212
中 共 丰 顺 县委办公室
丰 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丰顺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