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丰顺县民政局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1348.1654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1319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5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27.6654万元。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梅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梅市财社〔2018〕19号)等规定,现将丰顺县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1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62号)文件,预算安排我县131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助学)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养老服务类项目1309万元。到目前为止共支付352.1655万元,资金支付进度26.9%。
1、粤财社〔2023〕348号235万元。
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分配金额 78万元,已支付8万元,已完成260户的改造任务。绩效目标: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工验收,财政尚未拨付资金。
养老机构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整改工程分配金额72万元,已支付11.2135万元。绩效目标: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工未验收未拨付。留隍镇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分配金额85万元未支付,因机构改革,该项目拟调整。
2、粤财社〔2024〕113号1065万元。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分配金额84万元,已支付0万元。绩效目标: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正在实施中。
丰顺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项目分配金额981万元,已支付332.952万元。绩效目标:补齐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及风险隐患排除等方面。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正在实施中。
3、粤财社〔2024〕162号9万元。
留隍镇幸福食堂(长者饭堂)项目分配金额5万元,已支付0万元。绩效目标: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正在实施中。
丰良镇幸福食堂(长者饭堂)项目配金额4万元,已支付0万元。绩效目标: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工验收,财政尚未拨付资金。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10万元。到目前为止共支付10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资金均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绩效目标: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每人每学年孤儿助学金年度指标值为1万元,我县已按标准标完成;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的比例稳步提升,我县享受助学补贴的孤儿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中继续学业的比例达100%;经费及时下达,补贴据实结算率100%;资金执行全部用于孤儿补贴;我县符合申请孤儿助学金的孤儿监护人满意度达100%。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123号)文件,2024年安排我县省级福彩公益金计1.5万元。到目前为止共支付1.5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全部用于汤坑镇社工站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支持站点专业能力提升。绩效目标:以汤坑镇社工站为标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以点带面”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内社工站发展,助力提升兜底民生服务的整体能力与水平。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汤坑镇社工站工作人员的专业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服务流程更规范、服务方法更科学。已基本形成符合本地实际、具备专业特色的社工服务与发展模式,为后续社工站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4〕71号)、《关于下达梅州市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4〕130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客家寿星奖”经费的通知》(梅市财社〔2024〕119号)文件,2024年安排我县市级福彩公益金计27.6654万元。到目前为止共支付25.2304万元,资金支付进度91.2%。
2024年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项目的绩效目标:丰顺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都可以享受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县已为符合条件的80-99周岁老人发放高龄补(津)贴,合计11.9104万元。
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的绩效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兴办或运营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暂未支出。
2024年“客家寿星奖”。项目的绩效目标:丰顺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100周岁“客家寿星”都可以享受客家寿星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111位符合条件的百岁老人,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发放客家寿星奖,合计13.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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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2025-05-21 17: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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