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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北斗服务区改造扩建工程)》的批后公告

来源:本网   2025-05-30 11:14:00   点击:- 【 字体: 】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城镇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北斗服务区改造扩建工程)》(情况表编号:44142320250001)。现已经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公告机关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内容

  1.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为完善汕昆(梅汕)高速公路(丰顺段)人民群众出行服务品质化需求,提升服务区服务水平,推动北斗服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丰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2.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拟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2470公顷,2个落实地块,落实地块LS01LS02位于汤西镇和安村、石江村。使用前,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区域基础设施用地7.2470公顷;使用后,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7.2470公顷。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丰顺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

  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丰顺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均保持不变,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7.2470公顷。

  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5522

  公告方式

  在丰顺县人民政府和丰顺县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附件

  1.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

  2.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5530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

  编号:44142320250001

  (面积单位:公顷,0.0000

  

项目概况

行政区名称

丰顺

项目名称

北斗服务区改造扩建工程

使用总规模面积(公顷)

7.2470

项目位置

落实地块均位于丰顺县汤西镇和安村、石江村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

三区三线”划定时现状城镇建设用地

2492.0728

三区三线”划定时的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1.20

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总量

500.2130

十四五”期间预留

200.0852

十五五”期间预留

175.0746

十六五”期间预留

125.0533

使用前

城镇开发边界新增空间范围内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面积

109.5325

城镇开发边界外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面积

34.6824

城镇开发边界新增空间范围内剩余可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面积

355.9981

使用后

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7.2470

城镇开发边界外累计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41.9294

城镇开发边界新增空间范围内剩余可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面积

348.7511

落实地块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类型

面积

农用地

7.2418

耕地

0

建设用地

0.0052

城镇建设用地

0

未利用地

0

合计

7.2470

规划土地用途

土地类型

面积

使用前

使用后

农用地

0

0

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0

7.2470

村庄用地

0

0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7.2470

0

其他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7.2470

7.247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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