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5〕87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25〕53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从事洗车服务的经营主体,包括普通洗车店、连锁洗车场、加油站内洗车场、4S店洗车服务区、自助洗车点等。
二、整治内容
重点对从事洗车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包括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凿井或取水、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违规取用地下水等。
(二)违规取水行为:超许可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未安装或未规范使用计量设施等。
(三)其他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未缴纳水资源税、违反节水规定等。
三、整改要求
1、自主整改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各洗车场须对照整治内容全面自查,主动整改。
2、整改措施:
- 未办理取水许可的,立即停止取水,并封闭井口;
- 已取得许可但未按条件取水的,限期纠正违规行为;
- 未安装或计量设施不合格的,10日内安装/更换合规设备。
3、整改确认:
整改完成后,需向属地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
四、法律后果
1、法律责任:
2025年7月21日起,将开展联合执法,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 强制拆除或封闭非法取水设施;
-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将处最高十万元罚款;
- 追缴水资源税并以偷漏税款处置;
- 对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各部门依职责分工依《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查处。
2、公开曝光:
对拒不整改的商户,将通过政府网站、媒体等平台公开曝光,纳入信用黑名单。
五、举报渠道
鼓励社会公众监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753-6688867(县水务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丰顺县水务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