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新区生态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B03、B10、B11、B12、B13、C01及G01、G02、G04、G05地块)调整方案》已完成规划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丰顺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丰府函〔2025〕91号),自批准之日(2025年8月8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规定,现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
特此公告。
关于《丰顺新区生态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B03、B10、B11、B12、B13、C01及G01、G02、G04、G05地块调整方案批后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