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要求,现将《梅州市丰顺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省道242线、省道224线、金河大道至丰达路等基础民生项目)》进行征询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示内容
1.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原因
《梅州市丰顺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省道242线、省道224线、金河大道至丰达路等基础民生项目)》一共涉及6个项目共24个地块,总用地面积5.1778公顷,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6个项目均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里面的区域性交通设施、城市道路。拟通过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合理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2.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
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总面积5.1778公顷,共24个地块,位于丰顺县北斗镇、丰良镇、黄金镇、建桥镇、龙岗镇、潘田镇、汤坑镇、汤南镇、汤西镇。地块编号为SY01-SY24。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通过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来布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1778公顷,使用后,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1778公顷。丰顺县人民政府承诺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除农村村民住宅和殡葬设施外的其他建设使用的周转规模,并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
4.使用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件)
三、公示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4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http://www.fengshun.gov.cn
电子邮箱:zzjkjghg@163.com
联系电话:0753-6686616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4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梅州市丰顺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省道242线、省道224线、金河大道至丰达路等基础民生项目>”字样)。
附件:1.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 附件2: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