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丰顺110千伏内岭输变电工程)》的公示

来源:本网   2025-09-30 17:51:28   点击:- 【 字体: 】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城镇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丰顺110千伏内岭输变电工程)》。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为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丰顺县老区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完善城乡功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丰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拟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7244公顷,1个落实地块,位于汤西镇新湖村。使用前,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7244公顷;使用后,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0.7244公顷。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丰顺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通过规模置换落实,丰顺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四、公示方式

  公示机关: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930-2025106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http://www.fengshun.gov.cn

  电子邮箱:zzjkjghg@163.com

  联系电话:6686616(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106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丰顺110千伏内岭输变电工程)”字样)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5930

  附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