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我镇组织专家对《鸿铭智慧渔业(丰顺黄金)产业园项目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
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梅州市丰顺县黄金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人:傅蓝波 电话:0753-6360169
附件:1、鸿铭智慧渔业(丰顺黄金)产业园项目土地复垦方案.pdf
2、鸿铭智慧渔业(丰顺黄金)产业园项目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丰顺县黄金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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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金镇
2025-11-06 16: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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