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开发人申请,并征得拟开发建设小水电站所在地村委会和镇(场)政府同意,计划在留隍镇黄礤村开发小水电站装机为1台400千瓦。根据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小水电建设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丰府[2009]19号)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0年6月2日至2010年6月7日,在此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书面向县水利局农电股提出,联系电话:0753—6688873,来信人必须写明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属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有异议的来信或来函来电。
丰 顺 县 水 利 局
二0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