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永发:
你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
你(丰顺县汇佳电声厂未工商登记注册)违规拖欠谢远勤、魏素娇、黄展家等29名工人工资。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下达指令如下:
1、按规定足额支付谢远勤、魏素娇、黄展家等29名工人工资。
你应当在2017年12月8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丰顺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单位: 丰顺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庄园路2号
联系电话: 0753-6686963
丰顺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17年11月30日
备注:本指令书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份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