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丰顺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省道242线、省道224线、金河大道至丰达路等基础民生项目)》并于2025年11月17日经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原因
《梅州市丰顺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省道242线、省道224线、金河大道至丰达路等基础民生项目)》一共涉及6个项目共24个使用地块,总用地面积5.1794公顷,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6个项目均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通过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方式,落实村庄建设用地中的城镇村道路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
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情况
本方案一共24个使用地块,总面积5.1794公顷。根据丰顺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使用地块其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9978公顷,建设用地3.181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周转规模使用前,使用地块其规划用地用海地类为农用地3.0502公顷;建设用地2.1274公顷;其他用地0.0018公顷;周转规模使用后,使用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地类全部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丰顺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四、公告方式
在丰顺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告,并在相关的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以及相关的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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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2025-11-18 1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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