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开发区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况: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原广东丰顺县经济开发试验区)位于丰顺县城南部,东至广梅汕铁路,南至丰顺糖厂、翔龙围,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北至汶水桥头。开发区成立于1995年,前身为广东丰顺县经济开发试验区,发展至今已16年,根据《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审定规划面积为
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开发区内用地已经基本开发完全,已经形成了以居住、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工业为一体的经济开发区,发展现状与原规划情况基本相符。目前,园区内工业大部分集中在开发区南部区域,产业以电子、汽车配件、医药类为主。
对该开发区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拟采用相应的污水处理工艺和回用方案,确保不对榕江北河、特别是下游的取水口产生不良影响。对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以及固体废物、噪声影响,都将采取严格的控制和处理措施,在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尽可能采取一系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提升整个园区的清洁生产水平。
二、开发区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径流等产生的污水,主要环境影响是废水排放对区域水体的影响。
(2)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员工食堂油烟废气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噪声: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环境影响来自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固废:主要包括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废布、废弃的包装材料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生产固废的处理处置。
(5)地下水:主要是施工期产生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营运期企业主要生产装置的跑冒滴漏、市政排污管网的泄漏、固体废物场所淋溶等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6)环境风险:主要是电镀企业生产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的风险、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风险、丰顺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的水污染环境风险。
由于开发区用地基本开发完全,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开发区的投产运营尚未对周边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三、开发区进一步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南部工业园内废水收集系统基本完善,南部工业园各工业企业的污水通过园区下水道后汇入市政管网排入丰顺县污水处理厂,其中南方药业自建专管、污水排入龙车溪后汇入榕江北河。建议丰顺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执行标准调高《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之严者后排入榕江北河。
(2)废气:对区内不符合要求的锅炉进行限期淘汰,改用电、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对于园区扬声器组装企业有机废气的处置,采取活性炭过滤方法加以治理;对于扬声器配件生产企业,对产生粉尘的重点部位进行收集后集中处理;对于电镀企业,该类企业的酸性气体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需要求其加强管理,确保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
(3)噪声:继续加强噪声的污染防治,对于车间外通用设备,例如鼓风机、空气压缩机、空调机、各种泵、发电机等,应放置于适当地点,远离人群密集区,减低噪声对人的影响;对于个别噪声特别大的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开发区应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确保其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5)地下水:对于电镀医药企业:车间内污水收集的沟渠加设
(6)环境风险:事故排放情况下,开发区的外排废水对榕江北河的水质存在较大的影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在充分采纳相关主管部门的环保要求、公众参与的意见,在贯彻落实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所属区域公众对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本网站上下载上述公示简本或向本环评单位索取查阅。
请于2012年11月13日前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332381
E-mail:peia_canton@yahoo.cn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春晓,E-mail:13502337333@139.com
联系电话:13502337333
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