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本网   2025-10-11 10:55:43   点击:- 【 字体: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2025机关办公用地首次公告(1宗).pdf
附件: 2025机关办公用地首次公告(1宗).xls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