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5〕1393号)及《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全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梅市自然资耕保字〔2025〕25号)等文件要求,经丰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丰顺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按规定进行公告。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丰顺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公告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电话:汤先生 0753-6686699
附件:
1、丰顺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表
2、丰顺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遥感影像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附件2 丰顺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遥感影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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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2026-03-23 1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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