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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丰顺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来源:本网   2026-06-23 16:59:29   点击:- 【 字体: 】  

  2025年丰顺县民政局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5459.061133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5400.8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58.261133万元。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梅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梅市财社〔2018〕19号)等规定,现将丰顺县民政局2025年度中央、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民政部门殡葬及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29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30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民政部门殡葬及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5〕12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5〕125号)文件,预算安排我县5400.8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殡葬、儿童福利(孤儿助学)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养老服务类项目2387万元。到目前为止共支付541.173646万元,资金支付进度22.67%。

  1、粤财社〔2024〕298号2377万元。资金均用于丰顺县公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项目,已支付541.173646万元。绩效目标: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正在实施中。

  2、粤财社〔2025〕125号10万元。资金均用于丰顺县老年助餐服务项目,已支付0万元。绩效目标:支持老年助餐机构根据需要购置或更新助餐设施设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前已完成辖区助餐点摸排并选定8个乡镇助餐点开展设施设备添置更新工作,项目正有序推进,暂未达到资金支付条件。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13.8万元。到目前为止共支付13.8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资金均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绩效目标:为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度每人每学年孤儿助学金年度指标值为1万元,我县已按标准完成;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的比例稳步提升,我县享受助学补贴的孤儿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中继续学业的比例达100%;经费及时下达,补贴据实结算率100%;资金执行全部用于孤儿助学补贴;我县符合申请孤儿助学金的孤儿监护人满意度达100%。

  (三)殡葬服务类项目3000万元。到目前为止共支付280.25232万元,资金支付进度9.34%,资金均用于丰顺县殡仪馆迁建项目。绩效目标:推动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殡仪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殡仪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5〕53号)、《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5〕82号)、《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客家寿星奖”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5〕90号)和《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梅州市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2025年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5〕97号)文件,2025年安排我县市级福彩公益金计58.261133万元。到目前为止共支付58.141133万元,资金支付进度99.79%。

  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落实老年优待,体现政府关爱老年人,为我县12万多名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减轻出险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县已为符合条件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统保资金到位率100%。

  2024年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根据《关于建立梅州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17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愿申领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津)贴,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津)贴,完成发放率100%,按照自愿申领原则,足额发放,应补尽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5年“客家寿星奖”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客家寿星奖”的通知》(梅市府办〔2013〕51号)精神,每年在“重阳节”期间给梅州市户籍100周岁老年人每人发放1200元,落实老年优待,体现政府关爱百岁老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130位符合条件的百岁老人,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发放客家寿星奖,符合条件的对象,覆盖率100%,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2025年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绩效目标: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兴办或运营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享受对象,纳入覆盖率100%,按时拨付补助资金,逐步提升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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