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我镇组织专家对“丰顺温氏丰良镇高效生态养殖基地设施农业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
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梅州市丰顺县丰良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人:刘震霆 电话:18813315791
梅州市丰顺县丰良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
附件: 附件2-丰顺温氏丰良镇高效生态养殖基地设施农业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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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2026-08-06 15: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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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我镇组织专家对“丰顺温氏丰良镇高效生态养殖基地设施农业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
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梅州市丰顺县丰良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人:刘震霆 电话:18813315791
梅州市丰顺县丰良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