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建桥高铁站连接线项目、金河大道至丰达路项目)》并于2026年8月6日经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为解决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更好地保障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丰顺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建桥高铁站连接线项目、金河大道至丰达路项目)》,拟通过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方式,对丰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作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根据丰顺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7390公顷,建设用地0.7001公顷。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3781公顷,未利用地0.0610公顷。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前,调入地块其规划用地用海地类为农用地1.439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调出地块其规划用地用海地类为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1.439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实后,调入地块用地用海地类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村属性调整为10(城镇建设用地)。调出地块用地用海地类调整为林地。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通过规模置换进行落实,丰顺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四、公告方式
在丰顺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告,并在相关的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以及相关的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7日
附件: 批后公告附件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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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2026-08-07 1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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