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城镇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丰顺35千伏莲花输变电工程、梅州丰顺35千伏丰龙输变电工程)》。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为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丰顺县老区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完善城乡功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丰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拟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2196公顷,共2个落实地块,其中,梅州丰顺35千伏莲花输变电工程项目站址(WTR01地块)位于建桥镇环西村,面积0.6669公顷;梅州丰顺35千伏丰龙输变电工程项目站址(WTR02地块)位于龙岗镇梅桥村,面积0.5527公顷。使用前,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1.2025公顷、建设用地0.0097公顷、未利用地0.0074公顷,其中,WTR01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6572公顷、建设用地0.0097公顷;WTR02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5454公顷、未利用地0.0074公顷;使用后,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1.2196公顷。调出地块1个,WTC01地块面积为1.2196公顷,位于埔寨镇埔北村,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1.2196公顷;调整后,调出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落实为园地。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丰顺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通过规模置换落实,丰顺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四、公示方式
公示机关: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7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http://www.fengshun.gov.cn
电子邮箱:zzjkjghg@163.com
联系电话:0753-6686616(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丰顺35千伏莲花输变电工程、梅州丰顺35千伏丰龙输变电工程)”字样)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0日






您当前所在位置:
来源:本网
2026-08-20 10:03:15
点击:
粤公网安备 441423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