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扣押挖掘机无人认领的公告》,公告期届满,挖掘机至今无人认领。我局委托评估公司对5台扣押的挖掘机进行资产价值评估,经评估5台挖掘机现已处于报废状态,评估价值为RMB119000元,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经研究决定,我局拟对该5台挖掘机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
挖掘机5台(详见附件)。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踏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状况,我局对标的物的状态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如实披露。
二、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单位。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由相同报价者现场再次竞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三、竞买人资格
具备废旧物资(或工程机械设备)回收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报名及报价
(一)踏勘现场
标的存放地点:丰顺县益义吊装队(梅州市丰顺县金湖路东100米)。踏勘时间:2026年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有意向的单位请提前电话预约,每个竞价企业或单位限1人到场。
(二)报名材料
1. 报价单(须注明单价及总价,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回收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
报价材料须于2026年9月18日下午4时前,以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送达丰顺县自然资源局。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五、中标及缴款
(一)中标结果将在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中标单位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缴入丰顺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按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管理)。
(三)中标单位须在缴清款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运搬离。逾期未缴款或申请退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至报价次高者中标,依次类推。
六、其他事项
(一)标的搬运、拆解、运输等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搬运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二)本公告由丰顺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丰顺县自然资源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广场北路1号)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753-6686620
附件:扣押挖掘机明细表(含扣押日期、设备照片等信息)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
扣押挖掘机明细表(含扣押日期、设备照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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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2026-08-31 16: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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