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要求,现将《梅州市丰顺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丰顺县2018-2023年存量违法占耕图斑-镇村广场、开敞空间项目)》进行征询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原因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耕保〔2025〕131号)的相关要求,为着力推动化解我省存量违法占用耕地历史遗留问题,拟通过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总面积0.6809公顷(具体以数据库通过检测为准),共11个地块(地块编号为ZZ01-ZZ11),分别位于丰顺县小胜镇、埔寨镇、汤南镇、黄金镇。本次拟使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6809公顷。使用前,周转地块用地用海规划分类为农用地0.2212公顷、建设用地0.4597公顷(均为其它建设用地);使用后,周转地块用地用海规划分类为建设用地0.6809公顷(均为村庄用地)。本次使用方案不涉及丰顺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通过建设用地周转规模落实,使用后丰顺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面积均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6809公顷。丰顺县人民政府承诺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除农村村民住宅和殡葬设施外的其他建设使用的周转规模。
四、公示方式
公示机关: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3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http://www.fengshun.gov.cn
电子邮箱:zzjkjghg@163.com
联系电话:0753-6686616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梅州市丰顺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丰顺县2018-2023年存量违法占耕图斑-镇村广场、开敞空间项目)”字样)。
附件:使用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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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2025-11-17 16: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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