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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扣押挖掘机无人认领的公告

来源:本网   2025-04-25 15:28:06   点击:- 【 字体: 大 中 小 】  


  一、‌扣押情况说明‌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原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在开展自然资源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于2014年9月20日在丰顺县留隍镇茶背村发现3台挖掘机涉嫌存在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于2020年4月19日在丰顺县埔寨镇发现2台挖掘机涉嫌存在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因当事人未在现场或未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我局依法对上述挖掘机采取扣押。

  二、‌认领要求

  ‌请以上挖掘机所有人或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局办理认领手续:

  1.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设备权属证明(购车发票、登记证书等);

  3.合法来源证明(购买协议或租赁合同等)。

  三、‌逾期处理措施‌

  逾期未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该涉嫌盗采设备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广场北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蔡颂文‌,电话号码:0753-6686620。

  附件:扣押挖掘机明细表(含扣押日期、设备照片等信息)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扣押挖掘机明细表(含扣押日期、设备照片等信息)

序号

日期

位置

相片和型号

数量

备注

1

2014年9月20日

留隍镇茶背村

见附图

3

2

2020年4月19日

埔寨镇

见附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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