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丰顺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一次公告)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决定就《丰顺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进行听证,欢迎丰顺市民、新闻媒体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7日
地点: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丰顺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一)听证人申请范围: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砂田镇、大龙华镇、龙岗镇、黄金镇、丰良镇、留隍镇、建桥镇、汤坑镇、汤南镇、埔寨镇公民。
2、砂田镇、大龙华镇、龙岗镇、黄金镇、丰良镇、留隍镇、建桥镇、汤坑镇、汤南镇、埔寨镇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6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申请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2、传真提交申请。
3、现场提交申请。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实填写的《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五)报名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箱 | 
| 丰顺县汤坑镇庄园38号 | 张志明 | 6688510 | 6688510 | mzfshb@126.com | 
四、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共23人,其中: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2人、群众20人(砂田镇、大龙华镇、龙岗镇、黄金镇、丰良镇、留隍镇、建桥镇、汤坑镇、汤南镇、埔寨镇各2人)。
(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听证代表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邀请;群众代表通过公开报名的方式遴选产生,如申请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五、其它有关事项
我局将于听证会前20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zwgk/zdlyxxgk/hjbhxx/szhjxx/index.html)公布;于听证会前10日将《听证会通知书》及《丰顺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志明,联系方式:6688510,mzeps@163.com)
附件:1、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2、丰顺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
丰顺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
方案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文化程度 | 
			  | 身份证号 | 
			  | 
| 职   
			业 | 
			  | 工作单位 | 
			  | 
| 通信地址 | 
			  | 邮编 | 
			  | 
| 个人邮箱 |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 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对。
2.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附件2丰顺县镇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 行政区域 | 序号 | 类型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级别 | 水域 | 陆域 | 
| 砂田镇 | 
 | 划定 | 福盛窝水陂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砂田镇福盛窝取水口水坝至源头山溪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 |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向陆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 划定 | 干嘴窝水陂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砂田镇干嘴窝取水口水坝至山溪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 |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向陆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大龙华镇 | 
 | 划定 | 长埂村棉地岗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大龙华镇长埂棉地岗自取水口水坝至上游1000米山溪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自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以外的上游全部山溪河段,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龙岗镇 | 
 | 划定 | 坪丰村乌泥岽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龙岗镇坪丰村乌泥岽山溪水自取水口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自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以外的上游全部山溪河段,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 
 | 划定 | 粟輋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龙岗镇粟輋山溪水自取水口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自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以外的上游全部山溪水河段,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黄金镇 | 
 | 划定 | 黄角窝山塘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黄金镇黄角窝山塘山溪水自取水口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自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以外的上游全部山溪水河段,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 划定 | 柚树径陂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黄金镇柚树径陂取水口水坝至源头山溪水全部水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 |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向陆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丰良镇 | 
 | 划定 | 九龙三礤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黄金镇九龙三礤山溪水自取水口水坝上游1000米;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自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以外上延1000米山溪水河段,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 划定 | 不新南坑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不新南坑山溪水全部水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 |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向陆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留隍镇 | 
 | 划定 | 富兴水库 | 一级保护区 | 留隍镇富兴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留隍镇富兴水库正常水位线向陆纵深200米陆域范,但不超过堤坝范围、入库道路临水侧路肩及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 | 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 建桥镇 | 
 | 划定 | 山口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建桥镇山口自取水口水坝至上游1000米山溪水;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集雨范围及乡道邻水一侧路肩。 | 
| 二级保护区 | 自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以外至行政区划边界的上游山溪水河段,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区域。 |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 
| 汤坑镇 | 
 | 划定 | 芹菜塘水库 | 一级保护区 | 汤坑镇芹菜塘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汤坑镇芹菜塘水库正常水位线向陆纵深20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堤坝范围、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 | 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 
 | 划定 | 梅坑水库 | 一级保护区 | 汤坑镇梅坑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汤坑镇梅坑水库正常水位线向陆纵深20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堤坝、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 | 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 汤南镇 | 
 | 划定 | 下茜坑水库 | 一级保护区 | 汤南镇下茜坑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汤南镇下茜坑水库正常水位线向陆纵深20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堤坝、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 | 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 埔寨镇 | 
 | 划定 | 察场水库 | 一级保护区 | 埔寨镇寮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埔寨镇寮场水库正常水位线向陆纵深20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堤坝、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 | 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 
 | 划定 | 蛇柯水库 | 一级保护区 | 埔寨镇蛇柯水库山坑水及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埔寨镇蛇柯水库山坑水及水库正常水位线向陆纵深200米陆域范围,但不超过堤坝、集雨范围。 | 
| 二级保护区 | 
				— | 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