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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顺县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奖补办法》文件的解读

来源:本网   2020-11-17 17:53:30   点击:- 【 字体: 】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丰顺县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201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2017年11月,再次就旅游系统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取得的成效作出重要指示。厕所卫生问题是一直我国农村发展薄弱环节,是我国农村社会文明建设的突出短板。

  二、目标任务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规范和加强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快推进我县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全面提升我县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际,制定该办法。

  三、主要内容

  全文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奖补范围,明确了我县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的奖补范围。重点是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地、村民活动中心、村入口及集贸市场等新建和改建的附属式或独立式农村公共厕所。

  第二部分是奖补原则,1、坚持政府引导、村为主体原则;2、坚持扶持重点、总量调控原则;3、坚持先建后奖、验收达标原则;4、坚持属地管理、建管同步原则。

  第三部分是奖补标准。从奖补金额、公厕面积,建筑面积、蹲位数量、外观设计等方面明确公厕的奖补标准。

  第四部分是申报奖补资金程序,包括验收和资金使用申请两项内容。验收是由业主单位行政村自行验收后报镇(场)进行验收,再由县委农办将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申报的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进行抽查验收;资金使用申请由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部门提出,再逐级下拨。

  第五部分是其他要求。提出建设的厕所要纳入村庄长效保洁机制管理,并要各镇(场)、村(管理区)不得弄虚作假。

  四、涉及范围

  我县2020年度建设的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不含我县 58个省定贫困村、留隍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的 5 个主体村和龙岗镇马图村)的建设和改造以及日常管理维护。

  五、操作方法

  (一)厕所建成竣工后,由业主单位(行政村)按照《广东- 4 - 省农村公厕建设指引》自行初验(需附上公厕新建或改建过程的前、中、后照片,必须有相对应的参照物),然后报镇(场)进行验收。镇(场)验收通过后,将 2020年度丰顺县XX镇(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申报奖补资金表(见附件 3)、2020年度丰顺县镇(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申报奖补资金汇总表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申报的面上村农村公共厕所进行抽查验收。

  (二)抽查验收通过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后,财政部门汇同业务主管部门将奖补资金统一下达到各镇(场)人民政府,由各镇(场)将奖补资金分配到完成2020年面上村公厕建设任务的相应行政村。

  六、注意事项

  奖补资金不得用于: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3.弥补企业亏损;4.修缮楼堂馆所;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及利息。中央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与农村“厕所革命”无关的事项,省级奖补资金按照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县级在确保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统筹用于其它涉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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