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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梅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解读

来源:梅江区人民政府   2019-02-21 00:00:00   点击:- 【 字体: 】  



原文链接: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近几年来物价上涨等因素,我区现行《梅江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梅区府〔2012〕26号)已不能满足现实的工作要求,为适应新时期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需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意见,在反复研讨、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对《梅江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进行修订完善,以促进全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梅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共13条,分别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依据及原则、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征收房屋补偿方式、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房的标准、临迁过渡安置和搬迁补助标准、奖励办法、被征收房屋属性认定、征收房屋登记、丈量、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的有关规定、评估机构的选定、住房困难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争议的解决、附则。

1、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依据及原则。主要是制定文件的目的、依据文件。

2、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主要是明确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3、征收房屋补偿方式。主要是明确补偿方式,规定签订补偿协议后不得更改。

4、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明确各类房屋、土地和附属物的补偿标准,规定产权调换房屋按面积近似的原则和签订补偿协议时间先后顺序选择安置房。

5、安置房的标准。主要是对安置房的结构、户型和车位的说明,以及明确安置区商铺回购对象。

6、临迁过渡安置和搬迁补助标准。主要是对临迁方式、临时安置补助费、临迁期限、搬家(迁)补助费的相关规定。

7、奖励办法。主要是明确奖励标准。

8、被征收房屋属性认定。主要是对被征收房屋确权、认定依据以及容积率等作出说明。

9、征收房屋登记、丈量、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明确被征收房屋的申报登记、建筑面积测量规范以及公共面积如何分摊等。

10、评估机构的选定。主要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0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4条的规定,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机构。

11、住房困难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主要是明确为住房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提供援助的相关政策文件。

12、争议的解决。主要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双方当事人,申请复核评估程序、违约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3、附则。主要是明确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的施行时间、有效期。

四、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单位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已征求且部分采纳了11个相关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五、审查情况

经区法制局审查,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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