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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生态节地安葬奖补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04 22:05:32   点击:- 【 字体: 】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丰顺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便于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丰顺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丰府办〔2025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内容及精神实质,现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深化殡葬改革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对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原《丰顺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丰府办〔201649号)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管理需求,需进行修订完善。

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以及国家、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公墓管理的一系列文件要求,需对原有办法进行更新和细化,确保与国家、省、市政策同向同行。

保障民生与保护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维护逝者尊严和生者权益,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重申公墓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粤民函〔2020988号)《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621号)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目标任务

《办法》旨在通过明确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标准、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服务规范,实现以下目标:

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公益性公墓规划科学、选址合规、建设生态。

强化监督管理: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财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制度。

坚持公益属性:保障公益性公墓为非营利性质,满足本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的基本安葬需求。

推动移风易俗: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文明祭扫,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丰顺县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制度体系,提升公益性公墓服务水平,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县级、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定义了公益性公墓的概念和公益属性,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牵头、镇级组织、科学规划、节地生态、公益便民、规范管理”的建设原则。

2.建设审批与管理职责(第五条至第七条):

主管部门:明确县民政局为全县公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审批和监督。

审批流程:详细规定了村级公益性公墓的申报、审核、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建设要求:强调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选用荒山瘠地,保护生态环境(绿化覆盖率≥65%),控制建设规模(镇级≤50亩,村级≤20亩),鼓励联合建设。

3.运营服务与规范(第八条至第十二条):

内部管理:要求设立管理组织,健全规章制度,专人负责,财务公开。

安葬规则:凭证销售,按序安葬,禁止修建豪华墓、宗族墓、活人墓,禁止封建迷信活动和骨灰装棺再葬。

节地生态:严格限制墓穴面积(独立墓穴≤0.5㎡,合葬墓穴≤0.8㎡),鼓励小型化、艺术化墓碑(高度≤0.8米),提倡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

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由县发改部门核定并公示,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超过20年。

文明祭扫: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绿色低碳方式。

4.附则(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部门(县民政局)和实施日期(20251022日),有效期五年,同时废止旧办法(丰府办〔201649号)。

六、利企惠民措施

保障基本需求:为本县户籍居民提供非营利性的骨灰安葬服务,维护基本殡葬权益。

减轻群众负担:通过政府主导和公益性原则,控制建设和运营成本,降低收费标准。

提升服务便利:鼓励多村联建,方便群众就近安葬;要求提供优质便捷服务,规范管理流程。

引导文明风尚:通过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减轻心理和经济压力。

七、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丰顺县行政区域内县级、镇级及村级公益性公墓设施的新建、改扩建和管理服务活动。

八、专业术语诠释

公益性公墓:指为本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放)服务的骨灰楼、骨灰堂、骨灰塔及公共墓地,属社会公益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

节地生态安葬:指以树葬、草坪葬、花坛葬、深埋不留坟头等不占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安葬形式。

九、新旧办法差异

更新依据:根据近年来国家及省出台的最新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进行了更新。

细化条款:对建设审批流程、管理要求、节地生态标准等进行了更具体的规定。

强化监管: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职责和管理机构的制度建设要求,强调财务公开和监督。

突出生态:更加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在殡葬领域的应用,对绿化覆盖率、生态安葬推广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十、关键词诠释

公益性:强调公墓的非营利性质,服务对象为本区域户籍居民,区别于经营性公墓。

节地生态:贯穿《办法》的核心原则,体现在墓穴面积限制、墓碑规格、安葬方式倡导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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