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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服务

    市旅游局:根据《梅州市鼓励扶持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2015年至2018年,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特色民宿每户一次性补助1万元。根据《关于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从2016年至2020年,被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8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