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须知及程序 设定依据: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18至49周岁成年人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证须知: 1、申请人须出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在户籍地所在村(居)委会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 3、详细填写《申请表》内容。(见附表,可自行下载) 4、如有违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出示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5、加盖村(居)委会意见后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6、此证是全国统一式样,免费领取。 办证程序: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照片及其他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申请表》一式两份。 3、填写信息资料。 4、村(居)委会加盖意见。 5、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核发。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核发。 办理时间:证件齐全的当天办结。 联系电话:各镇(街道)计生办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