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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服务

    1、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依据《广东省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下列区域不得规划广告设施: 1)公路建筑控制区; 2)交通标志前后100米范围内;属于国道的,交通标志前后500米范围内; 3)隧道口上方,边坡、坡脚护坡上,交通标志、安全设施上; 4)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公路安全的区域。 2、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有效身份证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的才提交。 0 1 纸质+电子版 营业执照 如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 0 1 纸质+电子版 组织机构代码证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0 1 纸质+电子版 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无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 1 0 纸质+电子版 广东省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申请表 原件需盖单位公章。 1 0 纸质+电子版 设置位置平面图 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0 1 纸质+电子版 支架结构和基础设计图 必须由乙级以上资质的公路工程或者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原件需盖单位公章。 1 0 纸质+电子版 版面设计效果图 标明板面材料、尺寸;原件需盖单位公章。 1 0 纸质+电子版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无申请人为法人才需要提交。 1 0 纸质+电子版 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 0 1 纸质+电子版 用地协议 无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自行申请的除外。 1 0 纸质+电子版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53-2523006,858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