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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需同时满足选择办理事项的办理条件:(一)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包含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等5种情形。1.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1)有经营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港澳居民,符合《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均可以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2)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2.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1)应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6)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5.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一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二)纳税人信息确认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需要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进行确认。(三)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登记仅支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本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登记。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四)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第一类:在我市所辖乡镇(县城镇、中心镇除外)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第二类:户籍地为我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我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补贴标准:10000元。补贴期限:一次性。补贴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登记注册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五)创业租金补贴申领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按实际支付租金核发,每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补贴程序: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六)个人就业登记劳动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自愿以个人身份办理就业登记。(七)《就业创业证》申领已按规定在广东省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申领《就业创业证》。(八)社会保障卡申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公共服务的中国大陆居民、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和华侨,可申领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