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是通过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村委干部,则不能由村民委员会为其办理就业登记,由本人自愿以个人身份办理就业登记;如果是由村民委员会自行聘任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为其办理就业登记。符合就业登记相关情形的按《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23 号)第八条、第十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