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编制、财政部门正在开展参改工勤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的核发工作,将于近期发放到位。按规定,市直机关和县(市、区)直机关参改工勤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从2015年10月起开始计算,乡镇机关参改工勤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从2016年1月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