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价【2013】169号文,自2013年8月1日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194号)规定的人事代理整体服务每月收费标准由50元/人调整为40元/人,因此一年的人事代理费为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