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4号)规定,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后,再进行汇缴,确保实际汇缴金额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