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凭获取的证书或成绩单,到所在财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