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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

    按照2016年1月1日起新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镇(街道)计生办或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生育登记。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